
四川在线消息(兰林前 记者 何浩源)近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商务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商贸活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对商贸服务业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该区出台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9条措施,设立1000万专项发展资金,促进前锋区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
在促进商贸服务业企业招商引资方面,新引进商贸服务业企业入驻前锋,正常营业一年以上,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项目投资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至50万元。
在加快商贸服务业项目投资方面,凡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在前锋注册的企业,连续12个月实际缴纳税收在1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2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新增列入全省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在项目开工入统计库且投资量达到70%及以上的,给予项目主管部门(所属镇)10万元/个的工作经费奖励。
在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方面,激励国内品牌零售、餐饮、文化、旅游类企业率先在示范区设立前锋首店,对在规定时间开业运营的品牌投资运营企业,经营面积达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根据其直营店(或加盟店)装修费用的50%,按照国内一线品牌最高不超过20万元、国内知名品牌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符合重点培育业态的具有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模式的小店入驻,按装修的经营用房实际使用面积5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支持桂兴羊肉、前锋手撕鸡等独具前锋特色餐饮文化的本地品牌企业入驻示范区域,鼓励将店铺改造升级为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引领性的旗舰店、概念店、体验店、定制店,且开设分店10家以上,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鼓励桂兴羊肉、前锋手撕鸡等独具前锋特色餐饮文化的本地品牌经营业主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各类美食大赛和品牌评选。凡争创到国家、省、市品牌或奖牌,并经审核通过的,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奖励。
在培育骨干商贸服务企业方面,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两上”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信息采集费和完善统计财务基础资料补贴6000元/年。对新培育的“两上”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个体户新转为企业且在1年内培育为“两上”企业的,正常运营满一年后,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因“个转企”而导致的税收增加部分(经营规模扩大的除外),按税收增加的区级留存部分全额给予奖励(以税务部门审核为准)。对个体商贸企业或个体服务业企业成功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并成功申报为“两上”企业的,给予主管部门(所属镇)1万元/户的一次性工作经费奖励。
在鼓励支持农业、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方面,对农业、工业企业从原企业中分离发展商品销售、现代物流、仓储配送等商贸服务业经营主体的,其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行主辅分离的一产业、二产业企业或专合社内部成立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成功培育为“两上”企业的,正常运营满一年后,另对因“主辅分离”而税收增加部分(经营规模扩大的除外),按税收增加的区级留存部分全额给予奖励(以税务部门审核为准)。
在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方面,对成功申报为国家2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四川省现代物流企业级认定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至10万元。
在促进外经外贸持续发展方面,对新引进和新培育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当年实现出口实绩1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电商产业发展方面,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区域结算中心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或服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含)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后续每年线上业绩同比增长30%以上的,按年同比增加零售额的2‰,或年同比增加服务收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提升发展奖励。对区内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电商企业、个体网商,按照其实际销售额的5%给予营销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其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10%给予物流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超市、市场、车站等地设立本地扶贫产品销售专柜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店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