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钟振宇
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是党的十九大对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排,我省从即日启动“四川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省7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建成节约型机关。这是记者4月28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的消息。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的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参加创建的对象为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20年,我省将以市、县集中办公区为重点,推进全省2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1年,5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2年,7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结合四川实际,4部门制定了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标准。该评价体系分为完成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善制度体系、推进绿色行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开展宣传教育等版块,涉及48个考核小项,总计110分。在验收中,满足评价总分不低于80分的条件时,评定为节约型机关。
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评价内容涉及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以及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帐等内容。
各单位在推进绿色行动中,需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光源;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开展能源审计,做好重点用能设备节能运行管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行绿色采购,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实施源头减量,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建立评比和奖励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准确分类投放;实施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厨余垃圾按属地要求规范处置。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各级各地要合理安排创建梯队,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我省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交办的创建任务,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四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