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缺!四川这些涉地、涉矿业务,材料不齐可先办

2020-05-09 18:45: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的实施方案》,同步推出了行政审批容缺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告知书和承诺书模板等相关材料。将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涵盖了土地、矿产、地灾等各方面,此举走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前列。此前,省自然资源厅已试行办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事项27件。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是指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关行政审批申请时,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由申请人作出相关书面承诺后,依法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行政审批容缺审批,是收到申请人相关行政审批申请时,对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缺少部分非主要材料或非主要材料有瑕疵的,一次性告知其容缺材料清单,在申请人作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的书面承诺后予以受理和先行办理,并在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依法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

此次省自然资源厅推行的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推行容缺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共8项,包括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探矿权转让审批,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推行容缺审批的公共服务事项共1项,为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查询。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提醒,行政审批容缺审批事项材料清单逐项列明每个审批事项的应交材料、容缺材料及备注说明。

行政审批告知书由行政审批机关出具,需填写申请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行政审批机关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向申请人书面告知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法定条件、应交材料、容缺材料、承诺效力等内容。

行政审批承诺书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人需书面承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全部材料、已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后果等。

在容缺审批的同时,省自然资源厅还将申请人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手段,加强行业化管理。

据了解,此举是继省自然资源厅推行“审批不见面”“一次都不跑”“五减”及“多合一”改革之后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对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提高部门管理效能,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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