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改革直播间”正式启动运行 首期聚焦这两个领域

2020-05-12 10:40: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延伸——

直播间首期问答

主持人:最近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我们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宋光辉、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刘捷介绍有关方面的情况。

问:最近省委改革办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请问研究出台《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谢谢!

宋光辉: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主要有三点考虑。

第一,这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就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部署。按照省委领导指示要求,省委改革办及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逐项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部署,提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系列举措。

第二,这是补齐制度机制短板的具体举措。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这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薄弱、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不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不足、疫情防控资源储备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思路和举措。

第三,这是推进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方案起草中,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动地方立法。

问:《工作方案》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

宋光辉:《工作方案》对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个法治保障、四项重点改革”的重要论述,主要提出5个方面改革任务。

一是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规规章建设,制定我省公共卫生条例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与应对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立法工作。健全公共卫生相关法规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落实。构建生物安全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制定我省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的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建设我省生物安全大数据监测信息平台,定期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二是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框架,强化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职能,完善公共卫生大数据信息分析平台,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和制度机制。推进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设。制定出台《四川省疾病预防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整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专科医院资源。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公共卫生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

三是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应急指挥和防控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建设省级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系统,建立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平台。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制定部门和属地责任清单。健全跨领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动态排查、无缝监测的重大疫情风险管理制度。

四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按照“健康四川”建设部署,规范统一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性价比高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产品,进一步提高突发疫情医疗保障水平。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实行先救治后收费。探索建立医药费豁免制度。

五是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完善我省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建立短缺物资供应集中生产调度机制。根据区域产业现状,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采购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出台我省应急救援物资集中管理、统一调控、统一配送的实施办法,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可控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

《工作方案》对上述重点改革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分工,按照清单制+责任制推进落实。

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经过全省上下艰苦卓绝的努力,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省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在新冠疫情防控战役中经受住了考验。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在疫情防控和救治方面的有效做法和经验。谢谢!

刘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统一指挥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战,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打好全员参与总体战。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快速反应,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全部防疫力量、全省医疗资源,做到全员参与疫情防控和救治。

二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全面做好病例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重点人员排查,坚决遏制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是打好群防群控人民战。加强社区(农村)和重点场所防控,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教育和管理,强化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推动群防群控人民战。

四是打好医疗救治攻坚战。严格首诊负责制,落实“四集中”救治,强化重(危)症救治,远程多学科会诊,实施常规诊疗流程再造。

五是打好分区分级防控精准战。构建“六位一体”疫情研判机制,建立疫情防控卫生员制度,创新开展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科学开展分区防控、精准实施分级防控。

六是打好援助湖北支援战。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本省疫情防控和支援湖北战“疫”,打好援助湖北支援战,坚决遏制疫情在四川扩散蔓延,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问:我省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在疫情防控和救治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请问下一步我省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储备等方面的改革思路和重点是什么?谢谢!

刘捷:关于我省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体系的改革完善工作,我们按照省委改革办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着重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应急储备三个方面下功夫。

在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方面,将重点围绕“健全一个体系、建强三支队伍、完善两个机制”思路,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

一是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强化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心职能,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需增加传染病救治职能,完善公共卫生大数据信息分析平台,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和制度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门急诊和科室(病区)建设,健全医防协作机制,发挥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吹哨人”作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结构,支持新建独立的发热、腹泻门诊和病房,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传染病一线处置“守门人”作用。

二是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我省公共卫生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适当扩大医学院校公共卫生专业招生规模,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增强疾控机构“主力军”专业防控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公卫人员队伍建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明确统筹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增加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比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卫生技能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前沿哨兵”监测报告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和能力建设,增强基层一线疫情报告与处置能力。

三是完善“两个联动机制”。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的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健全跨领域、跨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动态排查、无缝衔接的重大疫情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群防群控机制,落实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基层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全面建立社区、企事业和服务业“卫生员”制度,恢复和强化厂医、校医职能,解决群防群控“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方面,将按照“平战结合、专综结合、上下结合”的思路,推进“四位一体”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守门人”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和多发传染病发现和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省、市(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专科医院)常规诊疗作用,着力提升传染病的发现、诊断和定点隔离集中救治能力。

三是强化综合医院重点救治作用,着力提升传染病危重症多学科救治能力。

四是强化区域医疗中心技术辐射作用,加强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区域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

在改革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储备体系方面,将重点围绕“医疗场地、专业队伍、应急物资储备”三个方面,做好应对重大疫情准备。

一是加强医疗场地储备。按应急需要扩展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占地面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状态下体育馆、宾馆、学校等场所征用预案,保障应急状态下方舱医院部署。

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储备。建立退休医务人员人才储备库,完善退休人员执业、专业培训和应急动员机制;推动高校在医学教育中优先安排传染病专业课程,以备紧急征召高年级医学生参加应急救援。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完善我省应急物资保障预案,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

主持人: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我们邀请科技厅副厅长田云辉介绍有关方面的情况。

问: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请问研究审议该《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近年来我省试点有哪些成效和经验?谢谢!

田云辉:今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明确,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改革任务。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对该项改革作出部署要求。3月2日,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我省探索“产权驱动创新”路径、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的创新举措,并率先在全国开展改革试点。特别是2018年以来,省委彭清华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扩大改革试点范围,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不能“墙内开花墙外香。截至2019年底,45家试点单位已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551项,作价入股创办企业60余家,带动企业投资近30亿元。

一是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的转化模式。这是我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的创新举措,实现了对科技人员的产权激励,有效提升了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通过试点实践,西南交大完成分割确权222项,创办高技术企业24家,成果转化数量是过去5年总和的15倍;四川大学已有85个项目进行分割确权,作价投资入股创办企业数和作价总金额是过去十年总和的10倍。

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坚持制度先行、程序公开、集体决策、不谋私利的原则,由试点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健全改革决策机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改革管理流程,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验收、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同时,试点单位制定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让试点改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在全国首次明确通过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将科技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职务发明人,经评估转换为个人股权,从而实现了对职务发明人的股权奖励。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团队“抗肿瘤的mRNA疫苗开发研究”成果,吸引3家企业投资近8亿元,已成立6家公司,研发团队获得90%的股权奖励。

四是建立市场决定、自主决策的科技成果交易评价机制。试点单位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有效提升了试点单位的决策自主性和参与市场的灵活性,比如西南交大的“空铁列车技术”作价入股中唐空铁公司,获得了11.11%的股权。

五是探索培育集技术转移、成果中试、企业孵化功能为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鼓励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系列技术类和管理类岗位,激励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这些试点经验在2019年被国务院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推广,并获得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近期,为进一步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3月2日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总结近年来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市场导向、成果导向,在全省范围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问:近年来我省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能否介绍这次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的特色和亮点,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谢谢!

田云辉: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进一步丰富赋权形式。全面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对于获得专利的既有职务科技成果、准备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非专利形式的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技术秘密以及其他职务科技成果、申请的国外知识产权,分别明确了“分割确权”形式。

二是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改革统筹协调机制和改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三是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规范分割确权或赋予长期使用权、成果定价、公开公示、协议签订、作价投资、公司组建等操作流程。同时,着力探索符合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特点的管理模式,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改革试点。

四是进一步健全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聘体系,以成果质量和转化绩效为导向,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和人才评价等方面,杜绝简单以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论文数量为考核内容,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绩效的权重。

五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产权或长期使用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科研人员获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明确对成果转化人的产权激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可通过协议约定方式与成果转化人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推动《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并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问:我们跟踪报道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改事项已经好几年了,据了解,与前两次改革试点相比,本《实施意见》增加支持“中试”和激励成果转化人的措施,请介绍一下相关的改革思路和打算。谢谢!

田云辉:是的。《实施意见》专门提出要支持中试研发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探索“实验室+中试机构+孵化器”全链条成果转化机制,同时明确了对成果转化人的激励机制。

在最近两年的试点中,我们发现分割确权是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分割确权后还有中试、“中介”两大难题需要解决。中试是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必要阶段,是产品产业化的关键阶段,可以说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中试的成败。针对高校院所学术成果技术成熟度比较低,还需要通过中试研发转化成工业成果后才具有潜在价值,吸引社会投资难度大等问题,我们专门开展了探索和试点,比如,西南交大与双流区政府合作成立专业公司,对西南交大实验室成果进行中试投资,中试成功后在双流区设立创业公司,有效加速了学术成果转化为工业成果的进程,目前已有3个项目获得成功,签订销售及服务合同近3000万元。《实施意见》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要支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中试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探索“实验室+中试机构+孵化器”全链条成果转化机制。

“中介”既是学术成果转化人,又是工业成果的完成人,包括中试研发管理人、技术经理人、产品经理、研发工程师、社会投资人等,他们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是具有实质贡献的专业人员。因此,我们着力从机构建设、产权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是激励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鼓励设置技术转移转化系列技术类和管理类岗位。

二是支持试点单位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培育壮大职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

三是探索对成果转化人的产权激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果完成人可通过协议约定方式与成果转化人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目前,西南交大按照6∶2∶2对科技人员、学校和转移机构进行科技成果权属分配,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有效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本次《实施意见》还探索提出了职称晋升方面的政策,将中试成果数量、转化成果数量、孵化企业数量、企业销售收入、吸引社会投资、带动就业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纳入成果转化人职称评定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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