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7个区县15个乡镇街道当“考生”!这四种情况将被一票否决

2020-05-15 18:52: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消息(邓小凤 记者 魏冯)记者 5月15日从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获悉,市发展改革委近日组织召开泸州市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启动会,在7个区县15个乡镇街道启动2020年试点评价工作。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本年度由北京吴氏三维信用评价中心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试点乡镇(街道)开展评价。

早在去年11月,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有关安排,评价工作将以“实地调研+电话调查+模型输出”的方式开展,从诚信、合规、践约三个维度综合考量政务诚信状况,评价结果由市政府统一向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通报,供组织和人社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供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参考。

怎么评价

评价总分100 涉及这四种情况将被一票否决

《方案》明确, 泸州市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的评价对象为各 区县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2020 年,由各区县人民 政府结合实际,在本辖区内确定一个乡镇人民政府和一个街道办 事处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

《方案》提到,评价指标体系从“诚信度(28分)、合规度(48分)、践约度(24分)”三个维度评价,下设8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100分。

另有总分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项,主要奖励探索创新与突出贡献的乡镇政府/街道。

同时,还有3项一票否决项。《方案》明确,在评价过程中,如基层政府存在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发生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出现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诚信评价将被一票否决。

《方案》规定,政务评价为每年一次,在1月至3月开展。评价流程包括信息采集、实地调查、初步评价、初评结果反馈,然后再进行复评、评价结果审核、评价报告信息上传等。最终评价结果可供组织和人社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同时也可供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参考。

结果运用

政务诚信评价将影响干部选拔任用 结果将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单位通报

《方案》规定,从2020年起,泸州市将在试点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供组织和人社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同时也可供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参考。

《方案》指出,泸州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诚信档案。评价机构的政务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应当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每年各街道、乡镇政 务诚信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机构将评价报告汇编成册,由市政 府统一向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通报。

《方案》实施后,各区县人民政府可通过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每年对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有利于树立具有公信力、执行力的服务型政府形象,有效保障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吴雪松表示,由市一级政府主动统筹开展乡镇(街道)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这在全国属于首创。未来,将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铺开。接下来将继续以此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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