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邱晶 彭屏 记者 刘春华)5月25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视频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原告在美国、被告在中国宜宾的跨洋离婚纠纷。
5月初,该院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的离婚纠纷。原告认为双方虽结婚已40余年,但因家锁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分居10余年。李某现居住在美国,张某居住于中国宜宾。在此期间,双方再无感情交集,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因此,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一起貌似简单的离婚案件,却因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而变得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聘请了诉讼代理人,非因特殊情形,也应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李某逾70高龄且在美国生活,疫情期间回国也不方便。为使该起纠纷尽快解决,翠屏区法院征求双方意见后,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涂开英进行诉前调解。
李某不会使用电脑,涂开英一边协调原告亲属帮助其上线,在线了解原告与被告之间感情是否破裂并审查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另一边,向被告张某送达了《民事诉讼状》,并将原告提供的证据交予被告质证。被告虽对离婚诉讼有一定心理准备,但收到诉讼材料后,情绪十分激动。“你们两老分居多年,婚姻之树早已死亡,现已迈入古稀之年,和平分手是对双方的解脱。”涂开英对被告进行心理疏导,并开展释法明理。被告经过深思熟虑后,同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5月25日上午10点,涂开英在翠屏区法院e调解室,通过远程视频连接原被告双方及原告诉讼代理人,经过再次确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经审查,当即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完成向原告诉讼代理人及被告的送达,将这起跨洋离婚纠纷成功化解。
疫情防控期间,翠屏区法院坚持诉讼服务不打烊,推行“网上为主、线下为辅”,搭建云上法庭、网上诉讼、e调解、云支付等平台,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广泛使用“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庭审和执行,网上立案770件、在线审理案件500余件、调解纠纷280起、支付案款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