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6月2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省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重点为9方面,分别为: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发生在平台的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以及其他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省药监局已成立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行动方面,在整治期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检,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将网络药品销售专项整治任务与年度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第三方平台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实施交易记录可追溯制度。
“要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整治期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投诉举报制度,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跨省跨区域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协查工作顺利进行;涉嫌犯罪的,要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