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柯林 记者 燕巧)前2次酒驾受到处罚都未吸取教训,第3次还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时候醉酒驾驶机动车。6月3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这样一名“大胆”李姓司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今年5月19日凌晨1时许,广元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利州区胤国路查获一名醉驾司机。47岁的司机李某被拦下后满嘴酒气,当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时,李某蛮横拒绝。随后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取血液。经鉴定,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7.7mg/100ml,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让现场办案民警惊讶的是:李某之前竟然还有2次酒驾。2014年5月,李某第一次酒驾被查后,公安交警对他作出驾照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一年后,他拿到驾照后再次饮酒驾驶,公安交警部门将其驾照吊销,并处罚款1000元。
即便如此,李某并没有吸取教训,这次在驾照被吊销期间还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这名“大胆”李司机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