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消息(刘毅 付江 朱民东 记者 祖明远)近日,有网友向安州公安举报称,刷抖音时发现有人在安州区骑马拍摄并发布小视频。
经查,刘某某于5月28日在绵阳市安州区河东新区调元路骑马并拍摄视频,然后发布到网络视频平台。
近日,安州公安已联系到刘某某,于6月5日下午通知其到花荄派出所进行调查。

由于刘某某的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给自己和其它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刘某某已道歉,同时在朋友圈发布承诺书,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
川报观察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刘某某骑在一匹红色马匹上,随着音乐节奏加快,刘某某俯低身子,马匹逐渐加速,在夜色下的街道上疾驰。
在问及为何拍摄骑马视频。“骑马上路不是为拍抖音视频,马本来就是我的交通工具,我2013年就开始骑马了,只是很少将马骑出门。”当事人刘某某说。

该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有人调侃问:“是不是扣三分罚二百元?”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就骑马上路的行为本身而言,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符合发布禁止即允许的法治要义。但是若其行为本身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了妨碍,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