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集体学习至少1次!四川制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规则

2020-06-19 19:45: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四川在线记者 钟振宇

为抓实抓细青年理论武装工作,近日,四川省直机关工委制定了《四川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规则(试行)》(下简称《学习规则》),首次对学习小组的组建、运行和管理作出规定、明确规范。

去年9月,省直机关工委对在青年党员、干部中开展“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专门作出安排,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把机关和直属单位40岁以下的干部组织起来,以便于组织学习研讨为基本原则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通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年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截至去年年底,省直机关已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上千个。

自主题活动开展以来,省直机关结合实际陆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基本实现了从机关到直属单位全覆盖,各学习小组也务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省直机关工委持续关注省直各部门(单位)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广泛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骨干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吸收省直机关理论武装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的基础上,于近日正式出台该文件。《学习规则》对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基本定位、目标要求、参加对象、组建形式、工作机制、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成果、学习激励、宣传交流、评议考核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省直各部门(单位)开展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规则。

《学习规则》明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要由本部门(单位)机关及直属单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的党员、干部组成,也可根据人员结构做适当调整,以便于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为基本原则,每个小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为宜;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点内容包括学政治理论、学方针政策、学法规法律、学业务技能、学综合知识5个方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调研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要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以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课题攻关、积极建言献策等方式丰富学习成果,提升学习成效。

在学习管理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需根据年度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组织实施工作,应集中时段组织专题集体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并定期向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报送学习情况。机关党委加强情况掌握,及时给予指导。省直机关工委适时组织青年理论骨干培训、名家讲座辅导、学习分享交流、青年学习标兵评选,并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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