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以来四川法院判处涉毒品案件罪犯9000余人

2020-06-23 14:06: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覃贻花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6月26日,记者从省法院举行的“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厉行铁腕禁毒,自去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刑事案件7857件,判处罪犯9256人。

省法院副院长白宗钊介绍,自去年6月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刑事案件7857件,判处罪犯9256人。其中,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罪5256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66.9%。对毒品犯罪分子适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27.9%,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8个百分点。

当前,从审判工作情况来看,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略有下降但仍处高位,去年6月以来,毒品案件数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14.81%,位居第三位。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突出,尤其是环蓉地区制贩合成毒品犯罪多发,环蓉十地区法院一年内受理贩卖、制造毒品等案件3592件,约占全省该类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毒品犯罪分子中,累犯、毒品再犯比例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呈现传统毒品、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三代毒品叠加滥用的复杂局面,部分娱乐场所出现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现象,易引发毒驾、暴力行凶等次生犯罪,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威胁。

针对我省毒品犯罪形势及特点,全省法院聚焦突出毒品问题, 坚持“铁腕禁毒”,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贩、主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今年以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凉山、成都、德阳等地中级法院已对刘和恩、余朝勇等一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依法执行死刑。加大对小额零包贩毒,引诱、教唆、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最大限度遏制毒品生产原料流通,最大程度挤压毒品消费市场。始终严格规范对毒品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保刑罚执行效果,非监禁刑适用率仅为2.73%,较全部刑事案件非监禁刑适用率低约30个百分点,从严把握毒品罪犯减刑条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

依法严惩毒品关联犯罪。将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严惩操纵、经营涉毒活动特别是组织、胁迫、诱骗群众参与毒品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深挖毒品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坚决铲除毒品犯罪滋生蔓延土壤。如正在审理的白友日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毒品一案,据指控,该组织的领导者和骨干成员诱骗、暴力胁迫大量人员,以体内藏毒方式从境外走私、运输海洛因数量特别巨大。严惩涉爆涉枪毒品犯罪,严惩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伤害、以及“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次生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如陈建大量吸毒后驾车返乡,因毒品致幻杀死亲生父母女儿三人,又连续杀伤无辜群众六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死刑。

加大经济制裁力度。坚持人身制裁和经济制裁双管齐下,依法追缴毒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没收犯罪工具,充分适用罚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剥夺毒品再犯条件。从严惩处洗钱等毒品下游犯罪,斩断利益链条。以凉山为例,2019年州两级法院除对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毒品犯罪分子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外,对其他罪责相对较轻的毒品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共计1834.87万元,释放了“实施毒品犯罪最终人财两空”的信号,扭转了“因毒致富”的不良社会导向。

今年是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决胜收官之年和新一轮三年战争规划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厉行“铁腕禁毒”,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机构及全社会一道,不懈努力,共同夺取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为服务保障平安四川建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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