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8月13日,我国首例“三书模式”闲置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签约仪式在广汉市连山镇滴水村村民委员会举行。

该标的物位于广汉市连山镇滴水村12组,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80㎡,有少量地上破损构筑物,整宗资产已闲置8年之久。为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滴水村村委会将该宗资产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广汉服务中心(简称广汉服务中心)公开流转。
广汉服务中心征求意向受让人意见后,引入了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的“三书模式”,即采用“律师审查意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的方式,以法律视野规范农房使用权流转的程序和资料要件,规避交易双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为交易双方吃下“定心丸”。
由四川朗照律师事务所、广汉市公证处、广汉服务中心组成的“三书模式”工作小组多次协调,几易其稿,终于拟定了符合当前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流转合同,该合同不仅充分表达了交易双方真实意愿,同时也平行保障了双方利益诉求。
8月13日下午,在“三书模式”工作小组、村民代表的鉴证下,该宗资产在滴水村村委会成功签约交易,成交价格1.2万元,租赁期限20年,并约定“租赁期限到期后,受让人在该宗集体建设用地上投入的新建、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均归集体所有”。
受让人刘先生表示,他计划修建一栋二层小洋楼,布局房屋7间,之前还存在诸多担心,这次由广汉服务中心引入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团队的 “三书模式”来介入整个租赁行为,感觉交易程序规范严谨,合同约定权责清晰,心里特别踏实,可以放心投资建设,为改变当地乡村风貌也增加了更多的动力。

当前,德阳市农村闲置集体资产数量庞大。“本次案例虽小,但它的成功交易,给了我们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秉承“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服务初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在集体资产处置的交易方式上、价值实现上还可以有更多的合理化探索和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