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成都关区开启跨境电商B2B试点,怎么用看过来!

2020-08-21 15:06: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陈碧红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公告明确,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究竟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会带来哪些便利?8月21日,成都海关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

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

——B2B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采用“9710”监管方式申报。

——出口海外仓: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采用“9810”监管方式申报。

对企业有哪些资质要求?

(1)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的企业类型;已办理注册登记未勾选企业类型的,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2)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还应在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具体包括企业资质条件、备案资料要求、海外仓证明材料和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企业可享受哪些通关便利?

①报关全程信息化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采用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手续。

②新增便捷申报通道

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57项,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③综试区简化申报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简化申报的做法,申请相关简化申报

④物流和查验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同时可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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