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8月21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我省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全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工作,并于近日公布了检查结果。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省药监局共派出7个检查组,检查生产企业18家,经营企业3家,使用单位3家。经检查,共有15家生产企业限期整改,2家经营企业限期整改、1家通过,2家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移交属地药监局调查处理1家。其中,生产环节共发现缺陷项137项;经营环节共发现缺陷项5项;使用环节共发现缺陷12项。
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的生产企业,应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并于整改完成后向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提交产品风险评估报告和整改报告,存档备查。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缺陷的相关经营使用单位,应督促开展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完成后的跟踪复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移交的使用单位违法线索应开展后续调查处置,相关复查情况和调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