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电动三轮误入高速还逆行,民警迅速处置

2020-08-25 17:22: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记者8月25日从省高速公安局三分局获悉,8月24日下午17时05分左右,在监控中心岗位上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在S41遂宜毕高速双河收费站的匝道(宜宾往双河方向)上逆行,一直驶入小客车道后又继续往前方逆行。此时,三轮车右侧不时有车辆急速驶过,情况十分危险。

见到此情景,民警立即联系最近的巡逻民警上前查看,同时联系双河收费站收费人员注意拦截该辆三轮车。17时10分许,该辆三轮车在高速公路小客车道逆行一段时间后,似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随即将车原路折返双河收费站。17时15分许,该辆三轮车回到收费站,站上的收费员立即上前拦截。随后,巡逻民警到达双河收费站,将该辆三轮车和驾驶员引导至双河收费站院子进行询问。该驾驶员说话不利索,只说自己叫宋某,居住在双河大水村,家人都在外,且记不清亲属联系方式。巡逻民警随后联系到双河镇派出所,经派出所多次信息比对查询后才联系到其亲属,并要求其亲属过来将宋某接走。

18时50分许,宋某的哥哥来到双河镇收费站,民警对宋某及家人进行交通法律普及和劝导,并告知宋某及家人非机动车驶上高速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宋某及家人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巡逻民警对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记住:生命只有一次。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