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8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第五分局获悉,近日,该分局查获一起没有驾照还酒驾的案件。目前,驾驶员邱某被处29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8月22日05时27分许,成南高速成都收费站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川AP****小型轿车检查时,驾驶员邱某(女,22岁,本市人)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并且在对话中发现其有酒味。经检测,邱某体内血液酒精乙醇含量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查询证实邱某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供图
驾驶员邱某违法《道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分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其处合并处29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