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年冲上高速要干嘛? 原来想去拜京剧大师学艺

2020-08-30 19:21: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强

李富强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你好,高速交警,长宁收费站有一名情绪激动的少年不听劝阻冲上了高速公路”。8月29日晚上19时50分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队值班民警接到了长宁收费站打来的报警电话,民警随即联系正在监控室“五岗合一”的民警进行视频巡逻,同时拉响警报迅速处警。

19时55分许,在“五岗合一”的民警通过视频巡逻找到了该名少年,确定了其行走方向并联系路面巡逻民警前往。20时15分许,巡逻民警在S41遂宜毕高速公路叙永往宜宾方向150公里路段处(离长宁收费站3公里)找到了该名少年,20时35分许,民警将少年带至绥庆大队部办公室,考虑到该名少年可能还没吃晚饭,随即拿出食物和饮料给小男孩。

交谈中,民警了解到该少年叫周某,13岁,小学4年级,家住长宁县,家里成员有姐姐、爷爷和奶奶,父母外出打工,因比较喜欢京剧想去泸州找京剧大师学艺。随后,周某还在民警面前进行一段京剧表演。21时40分许,周某的姐姐来到了大队,但周某见到姐姐后,情绪和行为异常激动,表示不愿回家,要去找京剧大师拜师学艺,周某家人也无法劝导周某。

随后,民警对周某家人进行情况了解得知:原来周某从小较有个性,加上父母常年在外,周某性格更独立。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周某进行耐心疏导,通过以真心的态度换取其信任,以关爱的方式得到其理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周某在民警的热心开导下稳定情绪,表示愿意回家,姐弟俩也相互拥抱,重归于好。

民警考虑到周某及其家人回家比较困难,主动将周某及其家人送回家。23时17分许,民警将周某及及家人送到了家里并见到了周某的爷爷,民警要求周某的家人平日多开导周某,周某的家人表示给民警添麻烦,以后会更加关注周某。最后,在民警离开之际,周某及其家人向民警深深的鞠躬并表示感谢。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者将被处以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或非机动车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而且还要负相应的责任。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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