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六强村庄”“四优乡镇”评选开始啦!

2020-09-03 18:26: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博尔

四川在线记者 史晓露

9月3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四川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方案》,四川将开展四川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今年将认定40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400个示范村。

据介绍, 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又称为“六强村庄”,需满足6个方面的创建标准。包括:党建引领能力强、村民自治能力强、法治保障能力强、德治教化能力强、村级发展能力强、平安建设能力强等。

其中,在村级发展能力方面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包括村级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或位居所在乡镇前1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基本实现零排放、粪污达到资源化利用等。

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又称为“四优乡镇”,需满足四个方面的创建标准。包括:党委领导机制优、基层管理服务优、农村监督机制优、社会治理成效优。

据了解,创建采取各地申报,再由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认定40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400个示范村,三年共认定120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200个示范村。

对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将在干部晋升、农业农村项目支持、考核加分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具体为:

对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优先选拔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对评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招录为公务员、优先选拔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优先聘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对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在产业强镇等农业农村项目安排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评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的,优先确定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优先安排农业农村项目。

对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的,在当年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评定中予以加分。

据了解,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理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省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和能力建设取得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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