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9月5日,记者从泸定县纪委、德格县监委获悉,日前,经甘孜州监委指定管辖,德格县监委对泸定县综合执法局原局长袁熙洪进行监察调查;经泸定县委批准,泸定县纪委对袁熙洪进行纪律审查。
经查,袁熙洪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不执行巡察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利用职务便利将项目工程拆分并安排特定关系人围标承揽,投资入股从中牟利;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袁熙洪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定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袁熙洪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定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