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广告
四川在线记者 刘付诗晨
9月8日,记者从乐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监管,切实推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广告行为,该市对涉及长江禁渔相关内容的户外广告传播渠道进行了专项抽样监测。
本次监测的重点区域,集中于乐山市境内城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着重监测检查广告中含有与“长江野生鱼”、“江鲜、江刀、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鱼、野生江鲜、长江水产、野生水产、野生、捕捞、长江鱼鲜、长江野生鱼、中华鲟、河鲜”等相关内容的广告。
据了解,本次共监测涉及长江禁渔的相关广告116条,监测广告主体78户,发现问题线6条,广告条次违法5.17%。目前,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乐山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督促各地落实广告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违法广告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