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9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该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制定了“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四川省内3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此次强化监督范围。
据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2020年遥感监测新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区、2017年至2019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自然保护区等,是本次强化监督实地核查的重点。
核查内容方面,将重点核查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域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8类对生态环境存在较大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
记者了解到,9月下旬,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自然保护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督导,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各项工作,建立完善本省问题台账,并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对不认真组织核查、台账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值得关注的是,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纳入了2020年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多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参与、形成社会合力。
四川省3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