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成都市成华区等14个县(市、区)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在财政厅等24个省直部门(单位)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示范试点工作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统一部署、统筹推进,采取“四个一”模式,即一位省级领导、一个省直部门、一所高校、一名资深u律师共同联系指导一个示范点推动工作。其中,作为高校四川大学对口联系甘孜州康定市和绵阳市游仙区。
如何做好此次示范试点的联系指导工作?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郭勇表示:“高等院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使命。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是省内各高等院校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应有表现。”
在推进和落实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中,四川大学将会同其他省内高校,充分发挥现有学科专业、科研和师资优势,重点依托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新型智库等教学科研机构,加大西部法律人才培养,为全面依法治县、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效能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积极参与、配合指导试点县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示范试点,摸底数、促整改、补短板、建机制、出成效;深化基层普法宣传,开展基层法治队伍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将示范试点县作为教学研究基地和实践课堂,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示范试点成果,为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生动鲜活的“四川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大学和省内高校一道,充分发挥民商法学、金融法学、能源法学、诉讼法学等领域的学科优势,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创新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推进省校共建法学院,建设四川省法治文化普及阵地、法治宣传阵地、“法治四川”高端智库,打造了一批校地合作典范示范项目,为法治四川建设贡献了蓬勃的高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