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甘孜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保教)时间重新规范

2020-10-12 17:07: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10月12日,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发布消息,甘孜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保教)时间重新规范。具体规范情况如下:

一、规范课时标准

全州中小学每学年教学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7周,每周安排教学不低于5天;

一至二年级周活动总量不得少于28课时;

三至六年级周活动总量不得少于33课时;

七至九年级周活动总量不得少于38课时;

高中一至三年级周活动总量不得少于40课时;

网络教学班原则上与前端学校保持一致。

二、规范教学时间

幼儿园(幼教点)

原则上春季学期3月1日开学,不得早于6月30日放假,早上入园时间不得早于8:30;

秋季学期9月1日开学,不得早于12月31日放假,早上入园时间不得早于9:00;

午休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下午离园时间不得早于16:00。

小学(村小)

原则上春季学期3月1日开学,不得早于7月5日放假,走读生早上入校时间不得早于7:30;

秋季学期9月1日开学,不得早于次年1月5日放假,走读生早上入校时间不得早于8:00;

下午行课时间不得早于14:00,放学时间不得早于16:00,不得迟于18:00。

初级中学

原则上春季学期3月1日开学,不得早于7月10日放假,走读生早上入校时间不得早于7:00;

秋季学期9月1日开学,不得早于次年1月10日放假,走读生早上入校时间不得早于7:30;

下午行课时间不得早于14:00,放学时间不得早于17:00,不得迟于18:00,有晚自习的不得迟于21:00。

普通高中

原则上春季学期3月1日正式行课,不得早于7月15日放假;

秋季学期9月1日正式行课(不含军训时间),不得早于次年1月15日放假;

早上行课时间不得早于7:00,下午行课时间不得早于14:00;

学生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

注意:高寒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学和节假日时间进行行课,但必须保证教学时间足够、教学任务完成,寒假放假时间可提前,但再早也不得早于12月20日放假。各校(园)确需调整开学放假时间的,务必报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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