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付真卿
新闻回顾
为何没有事先告知竞买者车辆违法情况呢?负责拍卖的刘法官表示,法院拍卖的车辆全国各地的都有,交通违法情况核实起来比较麻烦。
“车子退不了,那退一万步说,我觉得法院至少应该协助我尽快把车子过户。”蒋先生说,然而这一期望似乎也并不容易满足。
刘法官告诉记者,在竞拍须知中已经写明了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买受人要自行处理。记者查询该车《竞买须知》看到,其第十三条确实写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而当记者询问,蒋先生该如何自行处理时,刘法官建议:买主自己没法处理,可以找第三方中介帮助处理,“我们拍卖成都的车,这种扣40多50多分的有点多,其他人都已经处理了。”
将交通违法处理责任交给买受人,这种做法并非个例。记者在“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查询发现,包括四川在内的全国多地法院挂出的机动车司法拍卖信息里,都会在《竞拍公告》和《竞拍须知》中设立一些特别提醒或特别告知,强调车辆涉及的交通违法,需要买受人自行处理。
网站甚至在一个问答页面中,专门对“违法违章怎么处理?”作了解答,称:一般情况下,罚款需由买受人承担,扣分是否可以撤销,请提前与处置机构确认。
专家看法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
对于这种做法,虽然法院在拍卖前告知了交通违法处理的相关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问题。
因为司法拍卖车辆的交通违法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这本身就值得商榷,有悖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法精神,也有失公平正义。
违法必究,谁违法谁负责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原则。司法拍卖车辆的买受人并不是实际违法者,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加上各种免责条款,看似公平公开,但实际上就是让老百姓来承担风险。”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认为。
诸多法律界人士认为,需要探索新的机制,倒逼实际违法者承担责任,把法拍车干干净净地卖给买受人。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镜祥
有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于如何处理“法拍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和办理车辆过户,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做了尝试。
例如今年8月,江西省高院执行局与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就联合建立了相关机制,明确法院司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车辆,可以办理交通违法记录免除记分。
2014年,浙江省台州市一地方法院也通过向交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的方式,帮助一位与蒋先生同样情况的市民成功办理机动车过户。
发稿前,记者获悉,因多次联系法院无果,蒋先生称他只能自己想办法将车辆的罚款和扣分处理掉。10月13日晚,记者查询到蒋先生竞拍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均已清零,不过车辆仍暂未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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