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泸州出台 “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操作指南

2020-10-23 09:30: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宇男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摄影报道

10月22日,泸州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新闻发布会上传来好消息:目前,长江流域船舶和港口污染得到有效防治,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已取得成效。

就在今年7月,全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在泸州展开,泸州经验在全省“亮相”。

这份“成绩单”的背后,离不开三个关键词:布局、整改、保障。目前,泸州出台“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操作指南,率先在全国内河明确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就在一周前, 四川首艘水上“流动垃圾船”也正式投用,一次能吃137吨垃圾........

提前布局

六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为一年专项整治立下总目标、时间表

2020年,《泸州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方案》)出炉,定下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的“总目标”和“时间表”。《方案》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泸州市发展改革委、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泸州海事局6个部门联合印发。

根据《方案》,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底,泸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如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推进400总吨以下船舶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全面建成,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等。

记者留意到,完成问题整治的“时间表”一共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今年前3个月自查自纠、部署动员;第二阶段从4月至10月集中整治,确保10月中旬完成问题整改;第三阶段,2020年最后两个月总结提升,推动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下狠心完成问题整治的重点,到底是什么?《方案》中明确,是为了解决泸州市部分船舶污水收集处置配备不到位和未正常运行,船舶垃圾污水等偷倒入江,港口码头接收船舶污染物设施能力不足等问题。

《方案》也明确具体的整治任务,如做好船舶、港口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船舶到港污染物转运、处置与城市衔接突出问题整治等。

在船舶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上, 《方案》提到,100至400总吨货船、工程船、客船应配置生活污水自动收集打包装置;餐饮趸船、港用及油趸船应设置生活污水柜或收集打包装置或鼓励接入市政污水管网;100总吨以下船舶配置生活污水简易收集打包装置。

在港口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上, 《方案》也提到,港口企业不得拒绝接收靠港船舶送交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拒不履行接收船舶污染物责任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暂停经营资格;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1工作、未按规定环保验收的港口码头,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子以处罚。

精准整改

出台“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操作指南,率先在全国内河明确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

“《方案》是我们应该做什么,这本‘操作指南’则是在说具体怎么做。”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体文表示,2019年《泸州市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点》(简称《要点》),率先在全国内河明确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技术标准。

《要点》从大气污染防治、废水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噪声防治、环境风险等多方面切入,如提及船舶含油污水处理上,就明确提出:不具有含油污水处理系统的码头企业,应将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不具备安装岸上接收设施的码头,应采用第三方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并由其负责处理接收的船舶含油污水等。

记者还留意到,这份《要点》还清晰地画出“洗车系统示意图”“运输道路防尘系统示意图”“堆场作业点风雨廊及污水收集处理示意图”等多处示意图,便于让港口和码头工作者一眼便能明确操作。

《要点》只是泸州精准施策,率先完成整改建设项目的第一步。“《要点》定了标准,接下来还得找差距、编方案、抓整改、保验收。”刘体文以编方案举例,泸州市编制出“一码头一方案”“一船厂一方案”“一船舶一方案”“一渡口一方案”,倒排工期,督促港口码头、船主、船厂等根据整改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购买相应设施设备,将港口和码头污染防治的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保障

率先投入运行防污染设施,四川首艘水上“流动垃圾船”一次能吃137吨垃圾

10月15日上午,名为“泸碧水1号”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正式下水投入试运行。据四川省航务管理局船舶检验处相关负责人核实,这是四川首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其运行标志着四川省没有船舶污染物接收船的空白被填补。

所谓船舶污染物接收船,相当于水上“流动垃圾船”。据泸州市航务局船舶检验科科长胡兴伟介绍,这艘船舶污染物接收船主要是在长江流域泸州段港口码头专门接收营运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船舶机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该船甲板上设置1个固体垃圾舱,可装载固体垃圾20吨;同时,分别设置2个封闭生活污水舱和2个油污水舱,容量分别为60吨和47吨,合计下来,该船能吃137吨垃圾。

水上“流动垃圾船”的投用,只是泸州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投入运行防污染设施的缩影。截至2020年9月,泸州市总投资约2.7亿元,提前近一个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任务,包括完成64道渡口垃圾接收设施的配备及垃圾转运机制的建立;完成550艘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整治改造;完成14座港口码头和3家船厂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自身环保设施及岸电设施建设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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