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婷
随着现代快递业浸入城市乡村、千家万户,以快速、安全为特征的EMS特快专递业务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即使在公文传送过程中,也有越来越多的快递公司成为各单位的备选项。
我们知道,直到1980年,中国邮政才正式推出EMS特快专递业务。在中国古代,是以邮驿传送信件,包括以驿站为主体的马递网路和以急递铺为主体的步递网路。一般认为,我国的邮驿通信是从殷商盘庚年代算起,直到1912年废驿归邮为止。
那么,1912年废驿归邮之前,国家政权机关是怎样传递公文、特别是紧急公文的?近日,四川省档案馆工作人员一次“好奇的追溯”,无意中为这一谜题提供了更加清晰的答案。
偶然地,四川省档案馆档案编辑研究处(以下简称“编研处”)工作人员在馆藏的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里,发现了反映清末公文邮驿制度的火票25张。这些火票,大部分保存完整,信息清晰,既是宝贵的历史档案,也是难得的珍贵文物。
川滇边务大臣,是清末为阻滞英国对西藏的蚕食,巩固西南边防、维护国家统一、经营川边特别设置的官职,专门处理川边改土归流及经营农垦、通商、开矿、兴学等事业,其辖区东起打箭炉(今康定),西至丹达山,南抵云南维西、中甸,北至青海玉树,衙门设在巴安(今巴塘),存在时间为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1906年至1911年)。
“一张完整的火票,就是当时特别是目的地重要交通状况的真实记录,是了解清朝邮驿制度的真实史料,是比较新旧中国交通、邮政发展变化的重要参考。”四川省档案馆编研处工作人员认为,这些火票反映出的快速传递、过程可追查等特征,与现代EMS特快专递有诸多相通之处。
一张邮传部火票,折射清末新政的邮驿变化
火票,是清代邮符的一种,为驿递紧急公文的凭证。
根据《光绪会典》记载,清代邮驿事务由兵部车驾清吏司掌管,承办邮驿具体工作的机构,设有驿站、塘、铺等单位。一般来讲,各省内地所设为驿,为递送军报所设为站。甘肃安西厅、新疆哈密厅、镇西厅三属特设军塘,以通出入文报。西、北等地(今新疆阿尔泰、蒙古等)设军台,接递文报。各省内地厅、州、县皆设铺司,由北京至各省的亦叫京塘,各以铺夫、铺兵走递公文。清代驿递系统共有2000余个驿站、7万多名夫役、14000个递铺和4万多名铺兵,以马、车、船等为交通工具,而以人力和马力为主要递送力量。
驿站任务有二:“以供差;以驰报。”所谓供差,即官役因公出京回京者,陆路给马,水路给船,以供乘坐使用,不用马者,照应得马数,每马折夫三名发给。凡经批准或照例应该动用驿站车马船只及夫役等待遇者,称作“驰驿”。所谓驰报,即驿递公文事项。驰驿、驰报都须持有证件,即邮符。给予官员的叫做“勘合”;,给予兵役的叫做“火牌”,马递公文则需要“火票”。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清政府将兵部改为陆军部,驿站事务移交陆军部接办,宣统三年七月邮传部接收驿站事务。四川省档案馆馆藏的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中的25张火票,有24张为陆军部火票,独有一张为邮传部火票,反映了清末新政在邮驿方面的变化。
陆军部派差飞驰交投民政部交川滇边务大臣公文火票。
邮传部派差驰递理藩部行川滇边务大臣公文火票。
鉴赏:用纸和内容均有固定格式
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里的25张火票,外观简朴大方,内容完整,品相好。根据《档案法》《文物法》的规定,它们既是档案,也是文物,既具参考价值,亦具观赏性。
火票仿照牌式刊印,故外观与牌相似。其用纸和内容均有固定格式。
纸用单幅(称为状式),上面预先印有黑色的版框,也有认为版框为蓝色,可能因氧化作用蓝色变成黑色。现在看到的四川省档案馆馆藏火票版框都是黑色的。版框由上部梯形与下部方形构成。整个版框均为双边,内填以飞虎火焰花纹,火焰意在速捷,飞虎则表示威严。上部梯形内刻有“陆军部火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前为“兵部火票”,宣统三年七月一日后为“邮传部火票”)几个大字。
在档案中,火票纸幅均向后左右对折,折痕成为整个版框的中心线,将方形框分为左右对称的两部份。方框右半部用于书写公文内容,左半部书写受文者(“右票仰经过地方官吏准此”)和后书部份(落款时间等)。
火票内容大致固定,需要传递的公文的发文单位和公文的受文单位根据实际略有变动。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中的火票,传递的公文的受文者均是川滇边务大臣,发文者则有内阁、度支部、理藩部等不同中央机关。火票的正文内容部分,除“川滇边务大臣”和递送的公文发文机关等是墨笔填写的外,其他内容都是预先印刷好的。
这些火票的正文主要内容为:“陆军部为紧要公务事(事由) 照得内阁(度支部等机构名称)行(交发等)川滇边务大臣公文一角,事关紧要,应由马上飞递。为此,票仰沿途州县驿递官吏,文到即选差的役,昼夜星飞驰递,至该处交投,毋得擦损,倘有稽迟,挨站查出,即行指名奏参,毋违,速速,须票”。
但邮传部火票略有不同。因刚接管驿站事务,故邮传部火票在文首对此作了特别交待,即“邮传部为紧要公务事 宣统二年十二月陆军部奏准将驿站事宜划归本部管理,经本部于宣统三年七月接收在案,今照得……毋违,速速,须票”。
火票是凭证性文件,与同类性质的牌文一样,均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火票的左下方,预印有“定限 日缴”字样。本意为填发期限一到,务必将文件缴回发文衙门。但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中的火票,均在“限”和“日”之间的空白处填有朱笔“到”字,大概不用缴回了。如果缴回,这些火票也不会保存在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中了。
公文驿递,一般按站接递,不得绕站或自行择路。遇有特殊情况,则可以酌情绕行。有4张火票在版框上面摘录咸丰三年和十一年关于可以绕行的上谕内容,方便在公文驿递过程中根据途中实际情况,作为酌情变通处理的依据。
陆军部派差马上飞递宪政编查馆发川滇边务大臣公文火票,版框上部摘录咸丰三年和十一年关于可以绕行的上谕的内容。
从北京到川边,“快递”最快需两月
史料记载,清代前期的火票,“向无贴盖印花之例,所过地方凭票给发,上下程站既无可稽查,中途逗留亦无凭察核”。因此,在乾隆年间发生了不少冒用火票行骗的大案,震动朝野。
针对这种制度上的缺漏,陕甘总督黄廷桂在给乾隆帝的奏折中提出,火票仿照勘合火牌的定例,“一概粘贴尾单,从地头衙门贴盖印花为始,沿途贴盖,使上下之程站易稽起止之日期有据”。清廷采纳了黄廷桂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火票体制。
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中的火票,因历史原因,有5张火票无尾单,其他20张附有尾单,不少火票并未粘贴专门的尾单,而是直接在火票背面手写传递经过,因而正反两面都有彼此印记。
尾单是了解清末驿站设置、交通状况的原始记录。尾单上手写记录公文传递过程中所经驿站的月、日、时、刻,从离京到第一个驿站时记起,直到目的地为止。光绪皇帝于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1908年11月14日)驾崩,此日期后签发的火票,至目的地时已是宣统元年,尾单记录中也体现了这一历史变化。
根据清制,从京至川,一般途经直隶、山西、陕西,穿秦岭到四川,陆路里程数为4750里。公文马上飞递者,定限日行三百里,遇有加紧事件(军报、河水凌汛等),以日行四百里、五百里、六百里签发,按限驰奏。塘铺兵夫步递公文,视性质、缓急及道路难易,限日行一百里至三百里不等。据此,可以推断出从北京至成都的天数,马递公文一般要走半个多月,铺递公文要走一个多月,马力加人力也要一个月左右,再向西到达川滇边务大臣所在地,时间则更长。
据记载,雍正时期四川境内驿站数计有87处,分为北路、东路、南路、僻北路、僻东路、僻东北路、僻南路,外加昭化、广元等6个水驿。从北京一般走北路到成都,再向西经若干驿、铺,到达川滇边务大臣所在地。
火票尾单,书写十分潦草,所记驿、铺名称难以辨认,较易辨认的站名入川之后,主要有神宣、蒹葭、大木、剑门、武连、梓潼、魏城、江油、德阳、新都、成都,向西则有黄水河、高桥、大塘、百丈、平羌、清溪、冷碛、泥头、林口、烹坝、打箭炉等。一般所经驿铺在60多个,耗时则多在30余天,有一张火票经过驿铺多达94个。
川滇边务大臣衙门档案中的最晚一张火票,是邮传部宣统三年(1911年)七月十七日签发的。
早在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成都至打箭炉电报线建成,并在雅州(今雅安)和打箭炉建立分局;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中渡(雅江)、理塘、喇嘛垭、巴塘等康区,已能办理电报业务。为何直到1911年,清廷还在使用成本高、耗时长的驿站系统来传递信息?
四川省档案馆编研处工作人员认为,驿站系统属于兵部(陆军部),是军国大事的一部分,管理非常严格。为了保证公文传递的机密性,从包裹、封钉、交寄、转发、签收到核查,都有详细的程序规定和追查制度。“擅敢拆动以至泄露者,无论官兵马夫,均按军法从事。”就算是因包装不严出现“霉湿破损”,也要逐级追查惩罚。因此,驿站系统虽然慢,但信息传递的全过程都处于严密控制之下。而电报是洋人发明的,这个新技术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洋人会耍什么花招,清政府心里是没底的,并且,庞大低效的驿站系统还可以提供为数众多的就业岗位,以免彻撤驿站发生类似明末李自成起义的事件。从这个角度考虑,清政府直到崩溃也没有彻底放弃驿递系统。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签发的火票。此时光绪帝已经驾崩,按例应当第二年使用新皇帝的年号,故签发时仍旧使用光绪年号,途经30余天,到目的地时已是第二年正月二十三日了,尾单在宣统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标注了宣统。
陆军部派差递解度支部行川滇边务大臣公文火票。可以从背面的记录中辨认不少驿铺名称。
参考资料:
1.《清代文书工作述要》(初稿) 殷钟麒 著
2.《清代文书纲要》(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雷荣广 姚乐野 著)
3.《清代火票初探》(作者:杨卓翰,《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12月第35卷第6期)
4.《清代四川州县驿站研究》(作者:刘瑷蓉,《青年与社会》2015年11月下 第33期总第615期)
5.《罗辑思维》第725期:《中国会成为科技大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