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观察 青凉 四川在线记者 燕巧
10月28日下午,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调查,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明确普查时间节点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广元市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开启2年多的全市污染源普查。
本次普查结果表明,截至2017年底,广元市各类污染源数量共计5660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02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684个,生活源265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89个,以及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9个。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86231辆,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209.51万千瓦,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5397次。
全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化学需氧量排放38076.62吨,氨氮排放1763.47吨,总氮排放5518.93吨,总磷排放619.06吨。与2007年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了17.39%,氨氮排放量降低了34.62%。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0.5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54万吨,颗粒物排放2.11万吨。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了68.45%,颗粒物排放量降低了29.19%,氮氧化物上升了31.62%。分析认为,近年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且2007年以来,4家大型水泥制造企业投入使用,导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显著增加。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72.07万吨,综合利用量155.7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3.00吨),处置量14.02万吨,当年贮存量2.27万吨。与“一污普”相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减少了25.02万吨。
2017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077.29吨,综合利用和处置量3991.70吨,年末累积贮存量195.29吨。
全市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共3家,主要分布在旺苍县、朝天区,均为煤矿企业。
与2007年“一污普”相比,10年后广元市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量增长了16倍。数量增加如此多的原因,一方面是“二污普”扩大了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范围,扩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简易垃圾处理厂普查调查;另一方面是全市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果,比如,截至2017年末,全市建成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就有近10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