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嘉薇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千万不要因心存侥幸而知法犯法,19岁的何某某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心存侥幸无证驾驶,被执勤警察逮了个正着,而这竟然是他第二次知法犯法了。
10月22日下午,攀枝花交警一大队民警焦文钖带领辅警毛兴林、吕文锋在该市五十四转盘路段开展路检路查。这时检查到一辆黄色吉普车时,民警要求驾驶员何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配合检查,此时驾驶员何某某眼神飘忽,始终不敢与民警对视,在车上翻找一通后只拿出了行驶证对民警说自己的驾驶证忘在家里了。这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当即要求何某某下车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当民警使用警务通查询到何某某身份信息后发现:何某某,男,现年19岁,今年7月因无证驾驶被交警四大队查获并罚款和行政拘留。
当民警询问何某某为何明明已经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了,知道这属于违法行为还要铤而走险继续无证驾驶时,何某某竟然说:心存侥幸认为大白天的这么多车都在路上跑,交警不会查到自己。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制裁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何某谋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更不可取。
何某某的未持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之规定,交警一大队依法对何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和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守法驾驶、文明驾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