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神”队友一句玩笑话将醉驾司机送进监狱

2020-11-02 12:21: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邓勇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因为“神一样的”队友的一个玩笑,醉驾司机被警察逮个正着,最终锒铛入狱,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离奇”的醉驾案件,提醒市民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阿祥(化名)是一名货车司机,平常工作就是帮公司送送家电。2019年12月17日21时许,阿祥邀约朋友阿军及其女友等一起到郫都区百伦广场某酒吧唱歌喝酒,推杯换盏一直到凌晨才走出酒吧。阿祥想到自己住的不远,就大胆地坐上了驾驶室,让两位女性朋友坐在副驾驶,因为车空间有限,又让阿军爬上了其平常拉货的敞篷货箱,与车上的冰箱货物挤站在了一起,随即就准备点火起动。

正在这时,阿军看见不远处有警车灯光闪动,出于好奇随口喊了一声:“警察救我!”。正在处理其他纠纷的民警,忽然听到这救命的警情,如此严重的情况怎敢忽略,马上就开车过来欲询问情况。

而此时酒后驾车的阿祥本就做贼心虚,看到有警车过来魂都吓掉了一半,遂加足马力开车就跑。民警见这种情况,更是以为发生了严重警情,于是,警察也加足了马力、拉响警报,用喊话器要求阿祥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阿祥见这种阵势,越发心虚地加速四处逃窜。在城里大街小巷四处逃窜了近20余分钟后,民警最终在成灌路将阿祥逼停。经抽血鉴定,事发时阿祥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37 .7m g/100mL。

近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阿祥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确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阿祥为逃避打击拒不停车接受检查,并在驾车逃离过程中多次实施违规调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在量刑时应予以体现。

最终法院判决阿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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