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余如波
“感谢大家的信任,今后我要加强村务监督知识学习,认真履职,努力当好村务监督员、监察信息员、决策参谋员、矛盾调解员、政策宣讲员……”
近日,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高槐村举行了村监委会主任选举会,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黄灿当选。这标志着旌阳区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三位一体基层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据了解,旌阳区在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中全面加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目前所有47个涉改村均实现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村监委会主任“一肩挑”。2021年村(社区)“三委”换届完成后,全部实现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社区)监委会主任,这将有效整合村(社区)各种监督力量,使基层监督力量从“分散”走向“集中”。
为了指导履职,旌阳区还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9项职责、6项权力以及4种工作方式,并编制了《监督清单》,将9项职责进一步分解为21条,以便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照单履职”。
“推行由村党支部纪副书记、纪检委员兼任监委会主任的新型监督机制,其目的是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过去所存在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等监督失范、制约乏力问题。”旌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今年以来,旌阳区各涉改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社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2000余次,参与工程项目监督1000余次,为村(社区)“两委”提出整改意见500余条,协助镇(街道)调查核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300余件。
旌阳区纪委监委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