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雅江县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禁火期7个月

2020-11-02 21:01: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乐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11月1日,甘孜州雅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国家森林草原生态资源,维护林草区社会稳定和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今冬明春是雅江县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特发布雅江县森林草原禁火令。

一、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为雅江县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

二、全县林区草原及距林地草地边缘200米内为森林草原禁火范围。

三、在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内,严禁以下行为:

1、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林草区;进入林草区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防火登记、检查,上交火源。

2、严禁禁火区域内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地边、地角、吸烟、野炊、燃烧篝火、烧烤食物、点烛、烧香、烧纸、烧烤油箱、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祭祀、煨桑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3、严禁在野外环境违规进行宗教祭祀用火,敬神山放烟必须在具备隔离防护的香炉中燃放,煨桑、祭祀等活动要有林草管护人员全程监护;

4、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被监护人单独进入禁火区;

5、森林、林地(草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承担经营(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6、未经林业部门批准,严禁违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报警。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采取扑救措施。对于举报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属实的,由县级森草防指予以奖励。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火警举报电话:12119、0836—5123974(公安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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