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设GOIP设备帮助实诈骗 成华公安抓获3嫌疑人

2020-11-10 11:37: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伍力

11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获悉,近日该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三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


民警查明,10月13日以来,陈某、郑某某、孔某某三人以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嫌疑人架设GOIP(多卡式语音网关设备)的形式实施犯罪行为。经犯罪嫌疑人指认,民警在成华区二仙桥某小区内查获正在运行的GOIP设备一台(上有8张电话卡),同时现场抓获该团伙临时聘用用于看管维护GOIP设备的人员2人。


通过对电话卡来源的深挖调查,10月15日18时许,办案民警在槐树店路地铁站抓获贩卖电话卡的嫌疑人艾某,查获艾某准备贩卖的多张电话卡。目前,陈某、郑某某、孔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成华分局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境外电信诈骗嫌疑人如果直接使用境外电话直接实施诈骗,成功率较低,通过GOIP设备转换成国内号码后呼叫后诈骗成功率大幅提高,因此,境外诈骗团伙往往通过网络雇佣国内嫌疑人架设GOIP设备实施诈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架设设备的嫌疑人往往不认为自己是犯罪,在高收入的诱惑下帮助电信诈骗嫌疑人实施诈骗。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该类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也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成华区内所有涉嫌该类犯罪的嫌疑人已被全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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