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11月16日,第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暨第七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在蓉举行,300余名业内嘉宾以“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展开研讨。论坛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开发局局长降初作了题为《下足“绣花功夫” 探索“法治新路” 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四川方案”》的主旨演讲。
在分享法治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四川经验做法之前,降初“卖了个关子”,“我先来‘吐槽’不精准。”
降初介绍,在一些工作场景中,常会听到“差不多”“大概是”“基本上”“可能是”等字眼,“但脱贫攻坚不能不精。”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其中“公正是精准的生命线,精准是公正的前提”。
降初表示,脱贫攻坚的过程也是法治实践的过程。“精准扶贫”的思想本身就蕴涵着平等、公平、正义等核心要素,体现法治价值观的基本导向。作为全国首部贯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四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脱贫攻坚之前,扶贫开发主要是‘大水漫灌式’的,整体性、协同性不强,精准度、规范性不够。解决这一问题,立法是最有力、也是最有效的方式。”降初介绍,《条例》填补了我省扶贫立法的空白,全方位深层次对扶贫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四川特色,标志我省扶贫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降初介绍,为树立《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省一以贯之抓了三项工作。一抓建章立制。从对象识别、政策供给、退出验收到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成效考核,构建起以《条例》为龙头,科学完善、有章可循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度体系。二抓学习宣传。通过立体化、深层次、多渠道对《条例》开展学习宣传,将宣传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有效扩大《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了干部群众依法治贫的思想认识。三抓执法检查。2015年10月,《条例》施行仅4个月,省人大常委会就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之后每年都由省、市人大联动开展1-2次执法检查,累计达到8次,实现对161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全覆盖,切实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责任,形成自觉依法、靠法、用法、守法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操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