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发布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12-11 16:13: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童童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为持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2月9日,通江县纪委监委官网“廉洁·通江”发布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一、民胜镇原人大主席戚敏、原机关党支部书记闫仕刚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7月1日,戚敏、闫仕刚组织民胜镇机关党支部一行42人前往仪陇朱德故居、广安邓小平故居开展红色文化教育,中途改变行程,于7月2日、3日组织所有人员先后前往剑门关、阆中古城、昭化古城等风景名胜区旅游,开支费用全部在民胜镇财政所报销。同时,戚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戚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仕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二、三溪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陈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4月至11月,陈力在担任洪口镇刘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村级事务处理和接待中,与时任村“两委”干部共同商议后,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开支生活费共计9481元,其中4380元用于购买“泸州老窖”系列名贵白酒。2020年5月,陈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民胜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何诚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20年8月,何诚之女高考录取后,于8月11日、16日先后分两次在诺江镇某酒店为其女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9月,何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缴。

四、两河口镇柏林包村驻村工作队员蒲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20年8月19日,蒲勇在两河口镇二里坝村家中为其子违规操办“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5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1月,蒲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全部退还。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