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常态化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0-12-24 18:32:2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四川在线记者 卢薇

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人民币流通管理要求,服务民生保障,畅通流通循环,维护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地位,提升公众对现金服务的满意度,防止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反弹,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深入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

“我们要转变观念,变被动整治为主动管理,坚持‘严肃整治与宣传引导并重、集中整治与持续治理相结合、惩戒警示与环境建设相促进’的原则,聚焦问题,分类施策。”人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分行将主要从四方面着手,将整治拒收现金转为常态化、持续性工作,具体包括: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宣传普及人民币知识。鼓励公众通过12363公开电话、人行政务值班电话和其他方式投诉和举报拒收现金行为,人行成都分行将立即受理并及时处置。同时,引导公众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保全证据,有效维权。

对辖区行政事业收费场所和容易发生拒收现金行为的重点行业和场景(如景区、商超、餐饮、停车场等)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完善收付服务设施建设,畅通现金收付渠道。

进一步强化执法联动,通过暗访、调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采取新闻曝光、与各现金收付主体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建立“拒收人民币现金主体名录库”等措施,对辖内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进行持续整治。

强化商业银行现金服务的主体作用,按照网点分布或账户业务划分责任区,建立网格化管理,综合运用账户管理、金融服务、知识宣传、暗访协查等措施,实现商业银行网点对周边经营主体的现金服务全覆盖,形成持续高效的现金服务模式,为动态整治提供有效支撑。

如在整治中发现拒收现金行为,人行成都分行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置方式。上述负责人透露,对拒收现金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收付主体和责任人,要强化执法联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并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警示效应;对于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主体,对其约谈、通报或者组织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加强人民币法律知识学习,对于情节较重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主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于主观故意、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抗拒执法等性质恶劣或造成不良社会舆情的违法主体及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从严从重处以罚款。因拒收现金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的,处罚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并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外,对出现过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主体实行清单管理,开展“回头看”,对因拒收人民币现金曾受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的各类主体进行重点跟踪,巩固整治成效。

前期,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等多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我省已成功处置多起拒收现金行为。目前,我省基本上已没有“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标识和提法,绝大多数单位在保持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基础上,也在服务场所设置了现金支付通道或窗口。

 

 

【新闻多一点】

Q:请问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A: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Q:请问人行此前已针对“整治拒收现金”采取了哪些措施?

A:人民币现金除支付功能之外,还具有传播文化、维护国家形象等方面的价值。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挑战国家法定货币地位,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拒收人民币现金是人为设置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中国人民银行一贯鼓励现金、非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公众安全、干净使用现金。请各收付主体尊重公众的支付选择权,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整治拒收现金”公告(〔2018〕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做了全面部署。2019年,四川省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和整治拒收现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和依法处置。

2020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出《关于持续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充分认识整治拒收现金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务必深入持续地做好常态化整治拒收现金工作。1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强化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收现金、拒绝银行卡支付等歧视行为的整改整治力度。”

2020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公告(〔2020〕18号),旨在进一步普及现金收付规范要求,促成社会各界达成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共识,共建多元化支付条件下的现金和谐流通环境。人民银行将引导社会各界用好智能技术,让智能科技成果更好地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并明确规定推广数字政务应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人士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力争消除“数字鸿沟”,在普惠金融道路上“一个都不能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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