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我省将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12月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近日出台了《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职称评审总体要求、评审主体、申报程序、组织实施、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职称主要分初、中、高三级,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1986年以来,为加强和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我省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建立职称评审组织、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类文件规定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效力层次不高,有些政策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职称评审需要,因此需要重新修订完善职称管理办法。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是对当前我省职称评审管理现行政策和制度体系的进一步总结、完善、拓展和创新,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服务和确保职称评审质量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上述相关负责人说,《暂行办法》将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贯穿到职称评审全过程。坚持制度全覆盖,将职称评审管理的实施范围,由过去主要在体制内拓展到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用人单位。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放管结合,由过去直接审批转变为核准备案和综合管理。同时,强调优化服务,简化证明材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州)标准和单位标准。省级标准由省人社厅同省级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市(州)标准由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单位标准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省级标准或市(州)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市(州)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或市(州)标准。特殊人才支持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职称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我省也将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包括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完善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提供便捷化服务。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等。
此外,还将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自觉接受监督和审计,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