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12-30 20:24:0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刘付诗晨

12月30日,乐山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以下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如下:

1.犍为县原安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钟子华违规同意、安排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钟子华违规同意部分工作人员考察学习后到黄山旅游,报销前往黄山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景区停车费397元。2017年10月,钟子华违规决定公款报销陪同外地考察组到乐山大佛、峨眉山景区旅游产生的费用4850元。2020年8月,钟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苏稽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德阳、共青团乐山市委工作人员杜军、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林业水务局工作人员周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黄德阳用公车加油卡违规为私车加油22次,共计7171.02元。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杜军将自己私车加油、维修保养费违规公款报销7975元。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周杰违规以公务用车挂账的方式为私车加油40次,共计9539.08元。2020年11月,黄德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0年10月,周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以上相关费用均予以退赔。

3.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张银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9年3月9日、10日、17日,张银华为其子操办婚宴过程中,先后3次在不同地方举办婚宴58桌,宴请管理服务对象21人,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87万元。2020年9月,张银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沐川县黄丹镇司法所所长杨存奎违规收取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4月至5月,杨存奎在为某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收取其“感谢费”500元、“五粮春”白酒1瓶,共计768元。2020年6月,杨存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基建设备科副科长赵清利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6月7日,赵清利违规驾驶单位公车,搭乘家人到沙湾区某荷花园游玩。2020年9月,赵清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6.马边彝族自治县交通局路政队队长杨松、报账员刘瑛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购买礼品的问题。2017年1月、6月,杨松安排刘瑛从临聘人员工资中套取4.3万元,其中1.7万元以“中层干部年终补助”的名义发放,2.6万元用于购买礼品。2020年5月,杨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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