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徐登林 文/图
“贡某等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月11日,在政协第十四届阿坝州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海向阿坝州政协委员作《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该院严惩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10件236人。严惩毒品犯罪,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9件139人,有力遏制毒品蔓延。严惩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去年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2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注重保障人权,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去年判处缓刑257件359人,被告人缓刑率41.89%。
文首提到的贡某杀害出租车司机一案充分彰显了该院依法惩治突出犯罪,守护人民安全建设和谐阿坝的决心。
2019年4月16日凌晨12时许,被告人贡某、塔某来到被告人白某租住于阿坝县阿尼玛卿郎玛厅院内的宿舍休息时,被告人贡某因欠别人的钱无法偿还,便提出抢劫出租车,被告人塔某、白某表示同意后,三人商议为防止事情败露在抢劫的同时,就将出租车司机杀害。当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贡某将其叫白某找出的一根黑色尼龙绳交给塔某带上,三人一起来到阿坝县格尔登寺十字路口,三被告人搭乘被害人杨某驾驶的川UXXXX7出租车往阿坝县各莫乡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阿坝县安斗乡华洛村安置房一村道处,在出租车调头之时,坐在左后排的被告人贡某首先用绳子勒住杨某颈部,并让坐在副驾驶的被告人白某取下汽车钥匙,后又叫白某、塔某继续拉住绳子勒杨某颈部,被告人贡某下车捡石头击打杨某头、腿等部位,致杨某被勒死亡。三被告人将被害人杨某身上的现金200余元、手机一部、佛珠一串洗劫。之后,三被告人一起,由被告人贡某驾驶抢来的出租车将被害人杨某的尸体运至安斗乡克哇村俄央科水利工程的水库边抛弃。之后被告人贡某、塔某又驾驶该车抛弃出租车顶灯、车牌,因出租车被损坏,便将出租车抛弃。
2020年8月27日,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贡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白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塔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