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月11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上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南充市委书记宋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学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单木真主持会议。
会上,南充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希刚宣读了省委、市委关于欧阳丹东、杨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省委同意,提名欧阳丹东同志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杨敏同志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南充市委同意,欧阳丹东同志任中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杨敏同志中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