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产销售红外体温计 金堂一企业被处18倍罚款

2021-01-25 20:21: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熊珮

何强 四川在线记者 丁宁

1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收到群众举报称,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在未取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医用红外体温计。经调查核实后,对当事企业罚没款共计132.384万元。

接到举报后,金堂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机关对其经营厂房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厂房内发现的医用红外体温计及其原材料、纸质包装盒、生产设备等实施了查封。当事企业负责人起初拒不承认销售过非法生产的红外体温计,执法人员通过大范围外围取证,与黑龙江、重庆、浙江、江西等省市多个区域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协作执法,历时7个月的调查,尽最大努力查清涉案产品的流向,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当事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其销售行为。经调查确认,该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组装生产医用红外体温计,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涉案体温计共计522个,涉案金额7.308万元,违法所得0.84万元。

因违法行为发生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医用红外体温计涉及疫情防控,考虑其特殊危害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5日,金堂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企业违法生产的医用红外体温计、外包装盒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8倍罚款131.544万元,罚没款共计132.384万元。这个非法生产经营防疫物资的“黑窝点”被彻底捣毁,严厉打击了在疫情防护产品需求旺盛之机非法生产经营,企图大发“国难财”的行为,保持了对市场乱象治理的高压态势。

在案件调查中,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发现在该公司厂房处扣押的纸质包装盒上的商标是他人持有的注册商标,该纸质外包装盒是该公司法人在未取得商标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制作使用的,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制造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已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