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
近年来,甘孜州针对县级派驻监督力量不足、效果不好等问题,大胆探索实践,整合派驻力量,提升监督合力,收到明显成效。1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将此项工作列为样本参考,进行专门介绍。
甘孜州县级派驻机构初设于2012年,18个县(市)先后共设立派驻机构276个。2019年综合派驻改革以来,通过精简整合保留设置128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121个,基本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覆盖。但在对综合派驻改革调研中,也发现了派驻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后,121家县级派驻机构核定编制376名,从面上看总量不少,但分散到18个县(市)监督1032个党和国家机关就显得力量薄弱,单个纪检监察组平均监督单位数量8.5个,少则6、7个,多则10余个,丹巴、新龙等县个别派驻监督单位达15个之多,有的监督单位分布在偏远山区,工作半径较大,人均监督对象多,现实中“单兵作战、散兵游勇”状况并未改观。在履职能力上,存在职责定位不准、监督措施单一、办案能力弱等情况。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甘孜州将石渠县作为试点,率先探索综合派驻工作模式,整合设立5个综合派驻机构,全覆盖监督53个县级单位、4个工委、23个乡(镇),实行统一的领导机构、办公场所、卷宗台账、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等5项措施,比照纪检监察室履行职能,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综合派驻前,石渠县查办案件和处置问题线索数均为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重滞后。综合派驻改革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等均实现逐年上升,且发现的问题线索质量较高,成案率持续增高。2020年立案数同比增长45.2%,结案数同比增长113.6%。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各县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大胆实践,有的采取“全集中”模式,将派驻干部收归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统筹安排;有的采取“半集中”模式,将部分派驻干部抽回开展专案或专项督查。各县均取得明显成效,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处置问题线索数和立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丹巴、道孚、色达、德格、白玉、新龙6县在派驻体制机制不变的情况下,先后将派驻干部全部收归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统筹调度,管理体制和工作统筹都更加顺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完全分离,派驻监督职能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合并,日常监督实行“AB岗”,紧扣脱贫攻坚、涉黑涉恶等监督重点统筹谋划专项督查,由纪委监委指派相关人员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实行同步会议记录。“全集中”模式实践一年来,共发现问题线索143件、移交27件,较派驻机构收回前分别增长190.6%、337.5%。同时,整合派驻办案力量,由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协作办案,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都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泸定、巴塘2县则采取“部分集中+留守监督”的方式,将部分派驻干部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成立“督查组”“专案组”集中攻坚克难,部分人员常态推进日常监督。泸定县抽调办案能力较强的精干力量,组成2个专案小组专责开展审查调查工作,2020年结案数较2019年增长4倍。巴塘县将三分之二的派驻干部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办公,抽派90人次开展17次流动督查、交叉检查,有效发现和纠治问题数较整合前增长69%,初核处置问题线索数较整合前增长75%。
除以上模式外,其余9个县(市)均采取“统分”模式,即“统一领导、分片协作”的方式,不同程度抽调派驻干部参与专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图片由甘孜州纪委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