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为贯彻落实2021年1月29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春运期间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打态势。
2月4日,在成都交警曝光的一批酒驾案例中,面对交警的记录仪,“醉猫”们说了这些哭笑不得的话….
案例一:实习期不带驾照还酒驾 这个司机遭起了
2021年1月30日1时30分许,刘某(女,黑龙江省大庆市人)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5YR**的小型普通客车沿茶店子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茶店子路下穿隧道处时,被交警二分局民警挡下检查,经对刘某酒精呼气现场测试,测试结果为36.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刘某在现场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系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违法行为。
交警二分局依法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记14分。
经查,刘某的驾驶证于2020年7月申领,尚在实习期内。因其在实习期内已记满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相关规定,交警二分局于2021年2月4日,依法注销刘某的驾驶证。
案例二:你们摄我也不怕,我又没有跑
2012年2月4日,交警十三分局安靖中队民警在郫都区犀浦福梓西街龙梓街路口设卡,开展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行动。
0时28分许,陆某英(女,四川南部县人)驾驶一辆牌照号为皖B7Y**6的小型轿车行至卡点接受检查时,经呼气式测试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陆某英在现场情绪较为激动,民警依法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
经对陆某英血液酒精浓度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9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我为了老婆酒驾,不活了
2021年2月3日23时53分,张某(男,本市人)驾驶一辆车牌为川A243**的小客车,行驶至华府大道一段时,被交警七分局酒驾整治组民警挡下检查。经呼气式测试,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张某交待,当晚他本人及其妻子分别在不同的地方喝酒。妻子喝完酒后,通知张某来开车一起回家。张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搭载其妻子向居住地行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民警查获。张某在知晓检测结果后,情绪较激动,并埋怨妻子非要让他开车。执勤民警对张某及其妻子分别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对张某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950元的行政处罚,并记13分。
警方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