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市州两会|这6起典型案例写进了达州市法院工作报告

2021-02-07 11:34: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童童

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文/图

2月7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提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意见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中,点名提到了2020年的6起典型案例。

(一)吕显波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采取暴力或威胁、滋扰、纠缠、强揽工程、逼迫他人受让股份、敲诈商人等“软暴力”手段,大肆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67起,攫取非法利益数千万元,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吕显波、王帮奎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对其余35名组织成员分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二)卓义才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4年至2016年,卓义才利用担任雅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明知董忆等人长期从事开设赌场、暴力催收赌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反而为董忆等人在追讨赌债、处理纠纷、逃避公安机关查禁等方面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协调下级单位出具虚假函件,阻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并利用其职务影响力为以董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收受董忆所送现金、车辆,折合人民币87.78679万元。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卓义才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三)被告人刘波贩卖、运输毒品案

刘波为获取非法利益,多次贩卖、运输甲基苯本胺,数额达6009.403克。法院依法对刘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二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刘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被执行死刑。

(四)钟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钟某某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并故意隐瞒其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导致其密切接触者中4人确诊被传染,106人被医学隔离。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及被告人悔罪表现,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五)达钢集团破产重整案

2019年6月,债务人以达钢集团不能清偿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达钢集团进行重整。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等机制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人,创新采用“现金+债转股”相结合债务清偿方式,于2020年5月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妥善化解了达钢集团巨额债务危机,实现了企业、职工、债权人、战略投资人利益共赢,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六)夏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3月至4月,夏某某在洲河流域使用带电渔网捕捞野生鱼572斤,售卖获利8585元。法院根据夏某某认罪退赃表现及行政部门作出的渔业资源损失认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渔业资源损失费25755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捕鱼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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