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目前全省已进入繁忙的春运阶段。2月8日,省交警总队曝光一则因醉酒驾驶导致4人死亡的典型事故案例,以此案例惊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生命只有一次,切勿酒后驾驶,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具体案例如下。
2020年12月10日,赖某某饮酒后驾驶川A4X9**号小型轿车搭乘刘某、罗某某、余霞沿双流区长顺路二段由华府大道往黄龙大道方向行驶。02时23分许,当车行至双流区黄龙大道一段与长顺路二段、国玻二路交叉路口时,车辆与人行道上的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灯杆、行道树、电线杆接连发生碰撞,车辆向右侧倾,造成车上4人当场死亡,车辆严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灯杆、行道树、电线杆、变压器受损。
事故发生后经检验鉴定,驾驶人赖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58.4mg/100ml,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交警提醒: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