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边钰 摄影 华小峰
图文并茂的文化墙,可以美化生活环境,受到不少城乡居民的喜爱。然而,在邛崃市,一些“高深莫测”的文化墙,却引发了质疑。
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求助通道(028-86968696)反映,邛崃市的一些文化墙设计过于晦涩难懂。有网友发问:“我们都认不到上面写了啥,作为面向普通公众的文化墙,为何不接地气?”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文化墙上全是小篆字
居民、路人都喊看不懂
近日,按照网友指引,记者走访了邛崃市文水路附近的多条小巷子,在位于文星街一段墙体上,记者看到,一副小桥流水的墙画上方印着6个字,字体与我们现在常见的行书、楷书区别较大,记者难以识别出是什么字。
在文水路75号附1处的文化墙上,这样的内容则更多,超过30个晦涩难懂的字集体涌现,这些字按照上中下三部分摆放,整个墙面上没有一个简体字。记者在附近,也没有看到有相关解释牌来解读墙上内容。
记者采访时看到,邛崃市文化墙上,全是篆书字体
在附近的另一条小巷墙体上,记者看到了更为奇怪的设计:墙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题的下方,内容却是用同样少见的字体呈现,记者需要连蒙带猜进行识别。
墙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题下方的字让不少居民一头雾水
在这三处文化墙前,记者随机问了十多位路人,是否认识墙上的字,不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都纷纷摇头,表示:“不咋认识”“看不懂”。
过路人看不懂,长居于此的居民也不明白墙上写的什么。居住在文水路75号附1处的女居民告诉记者:“只晓得最下方第一组的字可能是‘尊老爱幼’,这是听人家说的。”
文星街“李映雪日用品百货店”商铺的女老板,每天抬头就可看见墙面内容。她介绍,墙上的内容是大约1个多月前,为了改造巷子环境和面貌,新放上去的。不过对于墙上字,她同样认不到。
记者带着墙面的图片请教了四川省书协第六届副主席和行草书委员会主任何开鑫。他解读,几处墙体上的字都用小篆字体书写的,文星街334号附22处的6个字为“乔巷子的变迁”;另一处的6字为“富强 民主 和谐”;而文水路75号附1处的居民墙体最上方字为“和谐社区”,中间部分为“争做文明邻居 共享和谐社区”,最下方为“尊老爱幼 父慈子孝 诚信知礼 与人为善 互帮互助”。
文星街334号附22处的6个字为“乔巷子的变迁”
设计者初衷:以为用篆文主打
会显得比较有文化底蕴
对于如此难懂的文化墙,周边的居民和过路的行人多有质疑:“文化墙是传播文化的,如果大家都不认识,这样的文化墙有啥意思呢?纯粹是个摆设。”“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为什么,如果是为传播古文化,那是不是至少应该在旁边有解释说明的简体字内容,大家才能一一对应。像现在这样,查字典都不晓得咋查。”
据了解,该片区文化墙由邛崃市临邛街道文星社区负责打造。文星社区书记谢莉介绍,近两年,邛崃市正在进行社区微更新,即每个社区按照城市更新理念,对社区(村)内品质不高、长期闲置、利用不足、功能不优的微型公共空间和老旧建筑进行改造提升,希望借此唤醒社区文化记忆。文化墙就是这次环境面貌提升的内容之一。
但对于如何打造好文化墙,谢莉和其他工作人员也存在困惑,“文化墙建设说起来简单,其实是很专业的事,我们工作人员在这方面不咋懂,当时和部分居民代表讨论了半天,最后由一名居民提出用篆文形式来主打,可能比较特别,显得有底蕴。”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这种在墙上、基础设施上“炫文化”的情况,并非个案——
在距离文水路约20公里处的平乐镇上,部分文化墙上也有大量未加注解的小篆字,一批篆文藏身于简体字中。
在邛崃凤凰大道以及不少地方的灯柱下方,也可以看见这类形式的篆书字体。
在川东的一个远离城市的新村里,其灯柱等基础设上也是刻印上多个难认的字,村民们都说“不晓得是什么”。
省外也曾有过类似报道:山西太原市桃园南路西里街的街道文化墙,就用繁体字书写,“炫技”不成,反而导致错字连篇。
专家:公共场所应提倡使用规范字
避免“高深”的形式主义
对于在公共设施上铺设过多的做法,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都认为不值得提倡。
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
文化墙不是样子货,是让人阅读的。文化墙建设好,关键是内容要精彩、要妥当,或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或展示特色地域文化,但不论是什么内容,一定要大众看得懂,才能起到传播的作用。
类似邛崃部分文化墙这样,忽略了周边群众文化水平,追求“高深”的形式,造成了文化内容“养在墙上人鲜知”,其实也是一种“文化形式主义”,反而让文化味儿大打折扣。
书法家何开鑫
大小篆文是比较小众的文字,公众场合一般不太使用。在公众场合,一般使用行书、行楷书或行草书。这种大众比较容易辨认的字体,才能更好传达字面意思和审美效果。
反之,异体字或繁简混搭,最容易对公众产生误导,公共场所应大力提倡使用规范字。
一个城市在使用汉字时要尽量避免出现错谬,杜绝由错字等造成的汉字文化污染。
还有专家指出,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过度鼓吹生僻字”的现象,似乎什么东西上生僻字越多,越显得有文化,这或许也是一种“物以稀为贵”的另类思维。如果只是用生僻字来推广产品,还尚可理解,但用在面向公众的文化推广设施上,并不妥,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因为,中国文化并不是用“生僻字”来构建的,生僻字的大量运用也不能真的代表“文化内涵”。
记者采访后,文星社区对辖区内的文化墙设计进行了修改,部分墙体的篆文被换成简体字,部分篆文旁增设了说明牌。
文水路75号的文化墙上,增加了篆体文字说明牌
政策点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三)招牌、广告用字;(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
在文星社区文化墙引发争议的同时
更多的文化墙正在设计与推进中
但个别文化墙建设也走入了一些误区
敬请关注民情后续追踪报道
民情追踪丨不雅词汇上墙、内容千篇一律……文化墙为何缺“文化”
在四川有困难,找问政四川。如果您在四川遇到了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请登录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或川观新闻·民情热线求助通道留言反映、求助或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平台的互动联系作用及舆论监督功能,第一时间传递民声,推动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