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弑母骗保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1-02-24 19:15:4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牛霄

自贡观察 林听宇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秦勇

2月24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弑母骗保案”罪犯付白莲执行死刑。

记者了解到,罪犯付白莲与被害人宋某某(女,殁年56岁)系母子关系。付白莲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宋某某在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家中居住。付白莲因宋某某未帮其照看孩子而心生怨恨,加之无钱支付购房首付款,遂产生通过杀害宋某某以获取意外保险金用于购房的念头。

2017年11月25日,付白莲在保险公司为宋某某投保保额为4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3月9日14时,付白莲从广州乘飞机抵达四川省成都市,后乘网约车于20时44分到达自贡市。次日凌晨0时24分,付白莲打电话给宋某某,确认宋某某在家后回到家中。

付白莲以按摩为由将宋某某骗至家中二楼卧室内,将裸露电线缠绕在宋某某左手大拇指和右手食指上电击宋某某。

宋某某遭电击后瘫倒,付白莲又持木凳击打宋某某头部、面部,致宋某某头部、面部出血。付白莲将宋某某从二楼卧室抱至一楼厨房,将家中吹风机和插线板烧毁后压于宋某某身下,制造宋某某因使用电器意外触电死亡的假象,清理现场后逃离。

宋某某因电击致不可逆脑损害,伴呼吸系统损害致进行性呼吸衰竭死亡。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付白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为骗取保险金预谋杀害亲生母亲,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惩处。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付白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付白莲提出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罪犯付白莲死刑。

执行死刑前,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罪犯付白莲近亲属进行会见,充分保障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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