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每年3至4月确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

2021-03-15 17:35: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宇男

四川在线记者黄大海

3月15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每年3月至4月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在此期间内,我省各地将开展“培养一批宣传员”在内的“五个一”活动。

宣传月期间,我省各地各单位将结合防火期工作实际,在各级林草系统职工、林牧区乡镇村组干部、生态护林员中重点培养一批专职宣传员、一线宣传职工、村组义务宣传员等宣传队伍,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内容。

林牧区市(州)、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将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巡回宣讲队或流动宣传车,在防火期深入林牧区、村庄、学校、社区、家庭,到景区、村组、企业、寺庙、施工单位及作业现场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处,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集中普法和知识巡回宣讲,大力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村入户、进山入林、家喻户晓。

防火期内,各地还将结合历年检查卡点设置情况,优化布局并适时增设检查宣传卡点,加强排查和劝导,广泛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火。

各地还将在重点部位、重要节点、进出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线路沿线,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和国有林场林区牧区经营管理的重点区域等增设或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火险区按户张贴森林草原防火公约、宣传标语。

此外,各地各部门还将组织培训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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