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务事” 四川省公安厅、省妇联联合释法

2021-03-29 17:55: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日常生活中,出现家庭矛盾在所难免。有人认为,发生矛盾后,家里吵吵闹闹,打打骂骂,属于私事家务事,别人管不着,这种认识其实是大错特错的。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遭遇家暴者一定要勇敢说“不”。

日前,省公安厅、省妇联相关负责人做客法博士普法微课堂,一起来讲解当我们或身边的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哪些合法渠道获得帮助呢?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它的出现,不仅给施暴者以震慑,也冲击了“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理念,让家暴不再是“法外之地”。请记住,在遭遇家暴时,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给受害者造成难以愈合的创伤,因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更是时有发生,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

《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不止是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妻子对丈夫、子女对长辈的侵害行为也都属于家暴。由于被家暴的一方处于弱势、往往无力反击。2020年底,省公安厅和省妇联出台的《反家庭暴力八项措施》中,重点建立了家暴警情联动机制、家暴信息共享流转机制、家暴告诫通报机制等。

视频来源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省法制宣传协会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