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评论员 泉涌
据四川在线等媒体报道,从1999年开始,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非居民用户收取“预付气费款”,费用标准2000元至40000元不等,若不缴纳该笔款项,该公司便不予供气。缴纳的该笔“预付气费款”,在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一直存放在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上。只有销户时,才会将上述“预付气费款”予以返还,实质上成为保证金。为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处以罚款1658324元。
在为自贡市及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果断出手,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叫好的同时,也有一些问题亟须厘清。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该天然气公司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严重损害非居民用户(即众多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破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外来投资者的积极性。对这类行为,绝不能一罚了之,必须让违法企业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和代价。在燃气供应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企业实际上会形成某种意义上的优势地位,行业缺乏充分竞争。在相关企业无法提供优质服务的时候,可否依法调整、变更,甚至引入更多更优质的社会力量,促进公平竞争,进而提升公共服务、行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还应依法追溯相关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该案背后一些细节需要厘清:该天然气公司最初实施这一违法行为时,有没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默许甚至"红头文件"?这一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何能持续20年,到去年年底被查才中止?其间,到底有没有群众或企业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甚至是政府12345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到底认真调查核实没有?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这一案件的反思,应从一个企业的违法行为,上升到一个地区的发展高度。这400多万元违法资金背后,多少户外来企业受损,多少建设者寒心,在对口帮扶联系企业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关联系部门和人员走深走实没有?而作为重要的发展要素保障,当地是否有必要对水、电等垄断行业展开排查,看有无类似违法行为?
希望当地举一反三,知耻后勇,以实际行动切实优化当地的营商环境,树立良好的口碑,让外来投资企业放心,让外来企业家和建设者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