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聪 李斌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4月2日,小雨飘洒,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江支公司查勘员赵峻嶙和同事脚蹬雨鞋,手拿雨伞,行走在通江县龙凤场镇龙凤村1组的庄稼地里。
一天前,龙凤村1组村民赵公楼家种植的土豆和栽植的油菜遭到野生动物的践踏,损失惨重。赵峻嶙一行人到达现场后,经与当事人现场核实,最终确定受损面积为0.5亩,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赔付127.5元。
遭到野生动物践踏后的庄稼获得理赔,得益于通江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在全县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实践活动。
今年初,该县制定了《通江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标准、范围和理赔流程:
县域内所有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累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1000万元,
其中人身伤害保险主要指遭受野生动物伤害致人伤亡、残疾救助、医疗费用等,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财产损失保障主要指种植的油菜、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和养殖的猪、牛、羊等蓄禽类,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由因野生动物致害的人自行申报,镇、村干部进行初步勘查,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对致害或受损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现场定损,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将理赔资金划拨到户。
“以前野生动物践踏后,只能自认倒霉。”赵公楼说,以前没有保险政策,野生动物践踏后导致大面积减产,每次遇到都非常心痛,有时候甚至有放弃种庄稼。
几天前,看到自家种植的土豆被野生动物践踏后,龙凤村1组的鲜学芬坐在田埂上哭了好几个小时。今天,在赵公楼等邻居的劝说下,她来到村委会,找到村干部帮忙向保险公司报案,也获得了保险理赔,终于露出了笑脸。
(图片由通江县委宣传部提供)